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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公告
                    Zheng Xie Gong Gao




                                                                                                                                    政协重庆市渝北区委员会
            系、沟通与协调工作,认真制定民主评议工作实施方案,                               3. 进行回访测评。评议办根据整改落实情况和工作实
            并抽选评议人员建立民主评议工作组,负责具体实施民主                           际,与受评部门充分沟通协商后,组织评议人员对受评工
                                                                                                                                    委派民主监督员管理办法
            评议工作。实施方案应包括民主评议的指导思想、评议内                           作整改结果按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采取无记名投票方
            容、评议流程和具体要求等内容,评议人员从主席会议成                           式进行测评,测评为不满意的,由相关部门继续进行整改,
            员、部分政协常委及委员、政协参加单位负责人、政协机                           1 个月后区政协再次组织测评。测评为满意或基本满意的,
            关干部、有关方面专家或市民代表中抽选,并提交区政协                           由评议办会同相关专委会汇总民主评议工作情况,形成评
            主席会议审定。同时,做好评议人员业务培训等筹备事宜。                          议工作综合报告,提交区政协主席会议审定后报送区委区
                2. 召开动员大会。通报民主评议工作实施方案和民主                       政府。
            评议工作组人员组成情况,全面部署评议工作 ;听取受评
            部门负责人工作汇报,并就接受评议作表态发言 ;相关区                                    第五章 民主评议的工作要求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                       度重点协商通报视察调研计划和受派部门民主监督事项情
            领导讲话。                                                                                                                   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进一步加强政                          况,每年由各专委会与联系部门沟通后,提出本专委会需
               (二)调研评议阶段                                            第九条  受评工作所涉及单位应自觉接受民主评议,                                        协民主监督工作,推进政协民主监督员工作的制度化、规                          要设立的民主监督小组建议,由社法委汇总梳理后提出区
                1. 开展调查研究。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考察、查阅                       积极支持和配合开展工作。
            资料、走访群众、问卷调查等方式,广泛听取受评部门、                               第十条  加强民主评议工作宣传,邀请新闻媒体跟踪                                        范化、程序化,提升民主监督成效,根据《关于加强和改                          政协设立民主监督小组建议名单,经区政协秘书长办公会
            其他相关区级部门、国有公司、镇街和受评工作服务对象                           报道,增强民主评议的工作效果和社会影响。                                                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办发﹝ 2017 ﹞ 13                     议初审后,提交区政协主席会议审定 ;
            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第十一条  参评人员应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认真负                                        号)、《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                            2. 各专委会根据审定设立的民主监督小组情况,结合
                2. 形成评议意见。民主评议工作组根据调查研究掌握                       责的工作态度,做好民主评议各项工作,严格遵守中央八                                          (渝委办﹝ 2017 ﹞ 36 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委员的行业特点、专业特长,按照组织安排与自愿报名相
            的情况,对发现的问题梳理归类、讨论分析,及时与受评                           项规定精神和相关纪律规定,树立良好形象。                                                    第二条  民主监督是政协委员的基本职责。委派民主                       结合的原则,提出本专委会委派民主监督员建议名单,汇
            部门进行沟通、开展协商,形成初评意见,经评议工作领                                                                                               监督员是指区政协委派区政协委员到有关单位和部门(以                          总至社法委,社法委在与各专委会充分协商的基础上提出
                                                                          第六章 民主评议的结果运用
            导小组研究后,形成评议意见,提交区政协主席会议审定。                                                                                              下简称受派部门)担任监督员,对其工作进行民主监督,                          区政协委派民主监督员及组长初步名单 ;
                3. 召开评议大会。根据审定的评议意见,召开民主                                                                                            是区政协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重要形式。                                     3. 各专委会按照初步名单,进一步征求受派部门的意
                                                                    第十二条  民主评议结果作为区委区政府科学决策、
            评议大会进行评议。向受评部门及有关范围通报评议情                                                                                                    第三条  委派民主监督员的受派部门包括 :区监委、                      见建议,由社法委统筹调整完善委派民主监督员及组长名
                                                                推动工作的重要参考,作为受评部门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和
            况及评议意见,受评部门负责人就开展整改作表态发言,                                                                                               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政府相关部门(单位)、驻区市直                          单,经区政协秘书长办公会议初审后,提交区政协主席会
                                                                班子考核的依据之一。
            相关区领导作评议讲话。将综合评议意见书面反馈给相                                                                                                属单位。民主监督员不得委派到本人工作的部门(单位)。                         议审定 ;
                                                                    第十三条  按照相关规定,向社会公开民主评议相关
            关部门,并报送区委区政府,视情况送主要受评部门的                                                                                                    第四条  民主监督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                                4. 区政协办公室根据审定的委派民主监督员名单,及
                                                                情况,广泛接受社会各方监督。
            上级主管部门。                                                                                                                     1. 现任区政协委员,在社会上和所属界别中具有一定                      时公布并在有关媒体上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
                                                                    第十四条  对民主评议工作的先进典型、成功经验进
               (三)整改落实阶段
                                                                行广泛宣传 ;对受评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向有关                                          影响和声望 ;                                                5. 各民主监督小组根据受派部门民主监督事项,认真
                1. 制定整改方案。受评部门收到综合评议意见后,应
                                                                方面反映并协调解决 ;对民主评议中发现的涉嫌违纪违法                                              2. 理想信念坚定,政治素质高,坚持原则,实事求是,                     制定监督计划,与受派部门搞好工作对接,推动民主监督
            认真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在与评议办充分沟通协商后将整
                                                                问题,由区政协及时向区委报告。                                                     能客观公正地反映情况,敢于并善于提出意见建议 ;                           活动顺利开展。
            改方案报分管区领导审定后报送区政协,经区政协主席会
                                                                                                                                        3. 热爱民主监督工作,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                          第六条  民主监督员的主要职责 :
            议审议协商后开展整改。
                                                                                第七章 附 则                                             参政议政能力 ;                                               1. 监督受派部门对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
                2. 督促整改落实。整改过程中,评议办应深入受评部
                                                                                                                                        4. 身体健康,能适应民主监督工作需要。                           情况,国家宪法与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市委市政府、区
            门开展跟踪回访,监督整改措施落实效果。整改工作完成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同时《政协重庆
            后,受派部门应及时将整改落实情况和下步工作打算书面                           市渝北区委员会民主评议工作办法》(渝北委办﹝ 2013 ﹞ 33                                        第五条  委派民主监督员的程序 :                              委区政府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
            报送区政协。                                              号)废止。                                                                   1. 按照科学分类与对口协商、一事一议与一事一派原                          2. 监督受派部门履职情况,应邀参与受派部门的重大
                                                                                                                                    则,以提案办理及社情民意集中单位为重点,围绕政协年                          活动、专项工作等 ;









            17  渝北政协 / 第 05 期                                                                                                                                                                                              YU BEI ZHENG XIE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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