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7 - 政协 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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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公告
政协重庆市渝北区委员会
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人民政协反映社 及无党派人士,围绕国家大政方针和地方的重要举
情民意信息工作,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 措,以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
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反映社情 和党的建设中的重要问题,人民群众关心的实际问
民意信息工作条例》和市区有关规定,结合区政协 题,通过政协内部适当方式,向市政协、区委、区
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政府及相关单位反映重要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二条 反映社情民意信息是人民政协重要的 第四条 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要高举中国
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是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 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
参政议政职能的重要方式,是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 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
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
第三条 反映社情民意信息是区政协各参加单 指导,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围绕统筹推进“五
位、各专门委员会、各界别联组、各镇街委员联系 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
小组及片区、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成员 局,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汇集、反映社情民意,
(上接 42 页)区政协领导对重点提案督办协商形成 办公会议不定期研究提案工作。区领导和区政协相
的意见或批示,应推动相关提案承办单位重点办理 关专委会领导带队视察、调研督办重点提案和走访
落实。对提案办理取得的成效,应督促提案承办单 提案承办单位,出席提案办理协商会。区委办公室、
位及时向提案者反馈。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和各专门委员会协助
要加强对提案办理工作的协调,每年向区政协常务 做好区领导负责督办重点提案的相关工作。提案委
委员会通报党群、政府系统提案办理工作情况,区 员会做好提案者、提案承办单位及区政协组织开展
政协全体会议听取和审议常务委员会关于提案工作 提案办理协商的协调服务工作。提案承办单位主要
情况的报告。 领导切实负起责任,抓好工作落实。
第十二条 组织领导。区政协主席会议或主席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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