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北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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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发挥政协界别作用的思考和建议

来源:区政协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7-06

人民政协是唯一按界别组成的政治机构,界别是参加人民政协的各个党派、人民团体、各民族和各界人士在人民政协组织中的具体划分形式,也是政协不同于其他组织机构的显著特点,体现了人民政协广泛的代表性、党派合作性和民主性。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界别本身也在发生不断变化,如何进一步发挥界别作用,促进新时代政协工作创新发展,是新时期政协工作需要研究的重要课题。

一、渝北区政协界别工作基本情况

渝北区政协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完善界别设置、发挥界别作用方面不断进行积极探索。总的来看,界别工作主要体现出几个方面的特点:

(一)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调整完善界别设置。渝北区政协前身是江北县政协,成立于195612月,一届委员会设置14个界别,有政协委员61名。1995年,渝北区成立,原江北县第十届委员会231名委员转为渝北区第十届委员会委员,组成政协重庆市渝北区委员会。至2019年,区政协共历经15届,历届政协根据形势发展的要求,对界别设置不断进行调整,有的被取消,有的则新设。如六届委员会,取消农民”“和平团体界别,增设贫农协会”“体育界别;七届委员会取消贫农协会界别,增设农林”“侨联个体劳协界别;8届委员会,增设少数民族界别;十一届委员会,增设经济界别;十三届委员会,取消合作社,合并文艺界、体育界文化体育界。目前,十五届委员会共设立25个界别,有委员365名。


(二)主动思考谋划界别工作。历届区(县)政协第一次全体会议,基本以界别为单位,进行分组讨论、代表发言。十八大之后,根据中央关于界别工作的新要求,十四届区政协在研究全年工作时,首先将界别工作单独作为一项内容予以安排,出台《关于进一步发挥界别作用的意见》,探索开展了界别活动周、界别联合协商等工作,推动各界别发出好声音、传递正能量。十五届区政协进一步深化界别工作,25个界别划分为8个界别联组,每年政协全会,都把界别联组、专委会、镇街小组作为协商讨论时的分组方式。同时,要求各界别联组发挥优势,开展四个一活动:提交一件集体提案,开展一次界别协商,完成一个课题调研,推荐一篇全会大会发言,促进了界别作用的发挥。

(三)充分发挥党派、团体等组织界别作用。政协的界别可以分为组织界别领域界别组织界别主要是指各民主党派和社会团体;而领域界别则涵盖了社会的各个阶层、各个群体,如经济界、教育界、医药卫生界、文化艺术界等。各届区政协都十分重视发挥组织界别其在履职中的作用,主动邀请相关负责人列席政协全委会、常委会,将他们的提案作为重点提案加以办理。各专委会也主动加强与党派、团体的联系,共同做好具体活动的实施工作。近年来,各党派、团体根据自身特点和优势,围绕经济发展、社会保障、农民增收、卫生服务等专题开展了一系列履职活动,成为政协界别工作的亮点。

二、渝北区政协在发挥界别作用方面存在的问题

总体而言,渝北区政协界别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与新时代的新要求相比,发挥界别作用仍是政协工作的一个薄弱环节。

(一)界别设置不够合理。在界别设置方面,一般而言,地方政协不能突破全国政协,下级政协不能突破上级政协。目前,渝北区政协25个界别,有的以政党分,如中共、民革、民盟等,有的是以团体分,如共青团、妇联、工商联等,有的是以社会职业分,如经济界、农业界、医卫界等,易导致委员身份交叉。一些重要社会阶层,如律师、法官等法律工作者和金融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人数众多,虽已进入政协,但经常分散于各个界别之中,没有单独体现。同时,界别人数分布不均衡,人数在10人及以下的有12个界别,少数民族界、体育界仅3人,宗教界仅2人。界别特色不明显的特别邀请人士界别,在委员中一直占较大比例。历届政协,特邀界人数都保持在委员总数的20%左右,五届委员会时,甚至占到了38%。目前,十五届委员会特邀界委员有61名,占委员总数的17%

(二)界别与专委会履职工作不平衡。政协专门委员会是在常委会和主席会议领导下,组织委员进行经常性活动的工作机构。在专委会组成上,虽然考虑了一定的界别因素,但具体划分中,对很多界别委员进行了拆分,不同界别的委员被编入同一个专委会、同一界别的委员被编入不同专委会的情况非常普遍。以妇委会界别为例,虽然该界别委员只有10人,但却被分入了7个专委会。自1987年,第八届江北县政协以来,专委会就成为政协履职的主要组织形式,目前,区政协8个专委会都设有主任、副主任,有分管副主席,有联系办公室和专门联络员,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可遵循的工作制度,成为了区政协视察、调研、协商等经常性工作的主要载体。相较而言,界别的声音一般只在政协全会期间才得到集中展现。

(三)界别工作机制不健全。一方面组织体系不健全,渝北区政协现有25个界别中,只有13个界别属于组织界别,有相应的办事机构和工作制度,其他14个界别既没有专门的联系服务机构,也没有完善的工作制度,组织化程度低。统战部门明确的界别牵头单位,一般只在推荐产生政协委员时发挥作用,且有时推荐产生委员的部门较多,如经济界委员的推荐单位包括建委、房管、商委、经信委等,经信委虽被指定为牵头单位,也难以进行有效管理。目前,区政协建立了8个界别联组,也明确了相应的召集人,但由于在缺少相应的组织依托、工作场所,召集人也属兼职,发挥作用上也受到很多限制。另一方面,界别工作制度不健全。界别工作制度规范散见于区政协的相关制度文件中,主要是一些原则性的规定,对界别工作主要内容是什么,活动形式是什么,考查的标准是什么,委员在界别活动中的职责是什么,阵地经费如何保障等,缺乏详细的规范性要求,界别工作主要靠相关界别召集人根据自身理解组织实施。

(四)政协委员自身界别意识不强。政协委员必须以界别身份进入政协。但由于相关工作机制不完善,少数被推荐的政协委员根本不清楚自己属于什么界别,更谈不上界别意识。还有些界别委员进入政协后,就化整为零被划入了专委会,逐渐模糊了界别身份,也就没有坚持从界别群众中来,到界别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在参加政协会议、活动前后,都不重视以各种方式联系界别群众,也没有向界别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绝大多数委员不能自觉、主动地从代表界别的角度参加政协开展的相应工作,不能有意识地收集、了解和反映本界别群众的合理诉求。

三、进一步发挥界别作用的建议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上指出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统一战线内部结构变化,深入研究更好发挥政协界别作用的思路和办法,扩大团结面、增强包容性,拓展有序政治参与空间,中共中央《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也对优化界别设置、搭建界别协商平台等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适应新时代新要求,需要我们在界别工作方面加强探索,推动政协工作提质增效。

(一)加强对界别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主动争取区委支持,加强与党委统战部门联系沟通,针对委员代表界别群众履职动力不足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委员产生办法,尽可能扩大界别群众在推选过程中的参与权,建立界别群众推荐委员的选拔机制。其主要方向是:以党派、团体、社会各界有组织地推荐协商为主,初荐人员差额化。拟任政协委员要通过一定方式在本界别公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政协委员要定期向界别群众报告履职情况,并作为是否继任的重要依据,避免有些人被推荐为委员但自身积极性不高的情况。同时,区政协要将界别工作列为年度重点工作内容,主席会议加强对界别工作的领导,适时召开界别工作会、界别召集人座谈会,研究推动界别工作。根据政协章程的有关规定,每届政协换届前,由主席会议根据实际情况,就下届政协界别工作尤其是界别设置进行认真研究,并提交政协常委会议协商决定。每届初,要充分考虑界别因素,合理科学划分专委会,调整界别小组,有效整合专委会和界别力量。

(二)推进界别活动制度化规范化。界别组织形式松散、制度规范缺乏是导致界别工作难以有效开展的重要原因,要提高界别工作水平,首要问题就是推进界别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目前,区政协已探索建立了界别联组,落实了界别召集人,建议在此基础上,制定关于发挥界别作用的规范性文件,提出界别工作的总体要求,确定界别活动的组织领导、开展方法和主要形式,对政协组织联系、指导界别工作作出安排,对界别工作的检查考核、宣传表彰和相关保障加以规范,使政协界别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同时,要建立完善区政协领导和专委会联系界别工作制度,每位副主席根据工作分工,联系界别或界别联组,加强对界别工作的领导,出席界别组织的重大活动。专委会作为界别工作的日常联络服务机构,根据界别性质和特点,按照专业相近、便于活动的原则,每个专委会联系服务1个界别联组或1—3个界别,协助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做好组织和服务工作。

(三)统筹专委会与界别小组活动。目前,区政协建立了专委会联系界别制度,但在具体工作中,有时出现专委会活动与界别活动的交叉情况,如有的以专委会活动代替界别活动或者以界别活动代替专委会活动。由此建议,对专委会和界别活动的内容予以规范,明确专委会仍然是委员履职的重要平台,继续组织开展与党政部门的对口协商活动和各种视察、调研、考察、走访、联谊活动;界别活动应突出界别的人才、智力优势,以参政议政为主,鼓励和引导围绕本界别领域的有关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加强同一界别委员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尤其是注重收集和反映其他界别不易掌握、不易反映的社会情况和群众意见,及时准确地向党委政府反映界别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专委会活动由各个联络员负责组织,界别小组要积极参与;界别活动由各界别小(联)组长负责组织,专委会要做好服务工作并注意收集活动信息。

(三)在政协履职中突出界别的整体性。区政协要为界别委员创造参与履职活动的良好条件,在年度工作安排中,重点在调研、大会发言、提案等方面为界别或界别联组确定目标任务。在协商议政中,要突出界别的重要地位,特别是政协全会期间,要重点以界别的形式开展分组协商讨论,鼓励支持各界别以本界别名义进行大会发言,提出意见建议。要根据会议内容,有针对性安排各界别委员代表列席主席会议、常委会议,组织界别委员参加专题协商会,使广大委员的聪明才智和专业特长更加集中到所熟悉的领域以及所关注的问题上来。

(四)加强对界别工作的考核和服务保障。建议争取区级财政支持,落实界别活动经费保障,由区政协办公室按委员名额和一定标准,拨付到各界别小(联)组,利于开展活动。要加强对界别工作的考核,从界别调研视察、界别提案、界别社情民意信息、界别大会发言、界别委员参加政协例会和组织的各类活动等方面,建立量化的考核机制,根据考核结果,评选优秀界别和界别召集人,并予以表彰,增强委员的界别意识。同时,加强界别活动的宣传报道,在区政协网站开设专栏,建立界别微信群,推送学习资料和活动计划,突出宣传各界别委员履行职责、服务社会的事迹和风采,有计划有重点地加强界别活动的宣传报道,更好地调动广大委员履行职能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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